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培训机构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及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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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年06月05日 阅读次数:56
前言
5月6日,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指导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考试工作。
重点
《规定》明确,承担安全生产考试任务的考试机构、考试点,
不得从事与所承担考试任务有关的培训活动,
要求省级或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自行建设或者委托直属事业单位建设考试点,
对存在考试点资源缺口的,委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大型企业等补充建设考试点。
《规定》还就严格考试点建设条件、减轻从业人员取证负担、
加强违法违规震慑效应等作出明确要求。
应急管理部出台《规定》,总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规定》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是推动安全生产考试改革、提高安全生产考试质量、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
将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
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起实施至今已12年,
对于加强安全生产考试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形势变化,其部分规定已难以适应当前需求,
如《办法》中的《考试点建设标准》不够细化,考试点存在“小散弱”情况,考试质量不高。
需要更新完善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考试管理,以适应形势发展要求。
解决安全生产考试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
安全生产考试工作依然存在考试把关不严、考试基础薄弱等问题,如有的考试培训一体的机构,
不按考核标准组织考试,考评过程走形式;
有的考试点出现考试“放水”、跨省“打包”考试等乱象,
严重影响考试公正性和权威性;有的考试点在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时使用仿真设备评分,
考试与实际脱节。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亟须制定出台《规定》进行规范。
有关《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全文详细内容,可前往“湖北应急管理”公众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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