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培训机构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及考点

咨询热线:027-87746816 19986911615

执业资格证(职业技能标准)

保育员

更新时间:2021年06月24日 阅读次数:1417

报名条件

保育员2020年出台的职业标准,更改为初、中、高三个等级。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使用账号登陆
忘记密码
没有账号?请注册思特网校
使用手机注册
请输入与本人身份证对应的姓名
必须输入有效手机号
必须输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请输入,长度为8—16个字符
请输入,长度为8—16个字符
请输入,您现在工作的所在单位

获取短信验证码

已有账号?登录到思特网校
重置密码

获取验证码